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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12.31”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查看:50作者:罗定市应急管理局   2025-04-08 21:41

       2024年12月31日21时03分许,罗定市素龙街道富豪三横路阳光都市一楼北侧家具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505㎡,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约3447292.51元。

       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第121号令)、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火灾延伸调查强化追责整改的指导意见》(应急消〔2019〕266号)、《云浮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云府〔2020〕29号)、《云浮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暂行)规定》(云府办函〔2022〕181号)的要求,我市成立了素龙街道“12.31”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市府办、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应急管理局、素龙街道等有关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信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广东电网云浮罗定供电局、素龙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并特邀了罗定市纪委监委、罗定市检察院有关同志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火灾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技术鉴定、调查取证和谈话询问,查明了火灾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火灾事故的性质和火灾事故责任,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起火建筑和涉事企业基本情况

       起火建筑:阳光都市商住楼位于罗定市素龙街道富豪三横路,地下1层,地上25+1层,高88.2m,钢筋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6130.7㎡,总建筑面积73506.2㎡,一至三层为商业,商业总面积18297.5㎡,其中一层设超市、家具储存仓库、银行网点、餐饮店(停业)及寿司店(停业),二层设儿童游乐场所(停业),三层设健身房、房地产公司办公室,四层以上为四栋单元式住宅(相邻两个单元每层通过天桥相连),住宅靠南侧一字均匀分布,A1与A2相连、B3与B4相连。该建筑开发商为罗定市全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单位为罗定市龙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起火场所为阳光都市商住楼一楼北侧家具仓库,罗定市全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04月30日将一楼面积为1087.89平方米的商铺出租给罗定市盛世家具有限公司用作家私仓库,租期一年。

       涉事企业基本情况:

       1、罗定市全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简XX,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物业服务、物业租赁;企业形象设计、策划;儿童室内游戏娱乐服务;中西餐类制售;休闲健身活动;足疗服务;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农产品、建材。

       2、罗定市盛世家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XX,一般项目: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罗定市龙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X,经营范围:物业服务、室内装饰设计、室内装饰工程服务;房屋租赁;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二、火灾事故基本经过

       2024年12月31日21时05分许,云浮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支队立即调派云安、罗定、新兴、特勤4个消防救援站和大湾、围底、生江、素龙4个专职消防站到场救援,无人员伤亡。

       12月31日21时5分,龙华东路站接到警情后首批次出动3辆水罐消防车15人赶赴现场,21时15分到达现场。现场指挥员迅速展开火情侦察,发现裙房一楼中部及东侧火势已处于猛烈燃烧阶段,一楼卷闸门顶部已被火焰烧穿,大量火焰向外喷出,停在一楼外边的10辆车被引燃,现场不断有爆炸声传出,整个裙房一层其余未着火区域及二楼、三楼,住宅楼负一楼至四楼充满了大量浓烟。21时29分,大队全勤指挥部到达现场。立即协调公安、应急部门对被困人员情况进行核实排查,收集人员被困信息。协调交警封锁附近道路,划分作战区域、车库停靠区、警戒区域。协调森林消防设置2个灭火阵地出2支水枪对外围火势进行压制。

       21时30分,罗定大队在3楼楼梯间浓烟去发现一名被困人员,立即解救至安全区,并移交现场医护人员。

       21时35分,罗定大队在地下车库营救一名被困老人,并移交现场医护人员。

       21时55分,大湾专职队到达现场,立即部署1个灭火单元出1支水枪对建筑东侧进行灭火。

       22时32分,支队全勤指挥部、新兴大队、特勤站、云安大队增援力量陆续到达现场,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

       22时55分,罗定大队、新兴大队、云安大队相继搜救6名正受浓烟威胁人员,成功疏散居民30人。

       22时58分现场火势得到控制。

       03时30分现场明火基本被扑灭。

       三、火灾事故的原因和性质

     (一)起火时间、部位和原因认定:

      起火点的认定

       根据现场勘验、调查询问等,认定起火点位于罗定市阳光都市一楼北侧家具仓库距离1排4号柱西南角1.07米、距1排4号柱东面和2排4号柱东面连线垂直距离0.7米处。认定依据:

      1、货车西北侧,1排3、4号柱子中间以东为床垫放置区,呈东西2排、南北3列平铺叠放床垫,每叠放置6至8张床垫,该区域有烧损的床垫框架残留,框架受火焰高温烘烤变形严重,呈北重南轻,中间4号柱附近重,东西两侧轻。对1排4号柱进行勘验,柱子表面受火焰高温烘烤脱落严重,呈南重北轻,东西两侧烧损程度相当。

      2、现场提取罗定市公安局治安监控视频一段,时间从2024年12月31日15时到2024年12月31日22时;香姐养生馆视频监控一段,时间从2024年12月31日8时到2024年12月31日22时。通过香姐养生馆监控视频显示北京时间2024年12月31日21时03分48秒首次在罗定市阳光都市一楼北侧家具仓库发现火光。通过视频融合等手段对火灾视频进行分析和现场拉线定位,确定起火点为罗定市阳光都市一楼北侧家具仓库距离1排4号柱西南角1.07米、距1排4号柱东面和2排4号柱东面连线垂直距离0.7米处。

       上述烟熏高温烘烤烧损等火灾蔓延痕迹与监控录像资料互相印证。

经罗定市消防救援大队反复勘验现场,同时根据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监控视频、司法鉴定意见书等,火灾原因认定为罗定市阳光都市一楼北侧家具仓库1排4号柱东侧卷帘门电机线路故障,电线高温喷溅物引燃下方堆放的床垫等可燃物蔓延成灾。

     (二)火灾事故直接原因:该起火灾的直接原因是阳光都市一楼北侧家具仓库(罗定市盛世家具有限公司租用)1排4号柱东侧卷帘门电机线路故障,电线高温喷溅物引燃下方堆放的床垫等可燃物蔓延成灾

     (三)火灾事故间接原因:

       1、罗定市龙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维修不及时。2024年5月1日,发现小区消防系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先后2次向罗定市住建局提交提取物业维修资金申请,用于修缮消防系统,但直至火灾发生时,消防设施仍处于瘫痪状态。

       2、罗定市盛世家具有限公司仓库分隔不到位。虽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4.3.1规定“民用建筑内可设置为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附属库房”,但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该仓库在投入使用前未与相邻经营场所完全分隔,导致火灾蔓延扩大。

       3、罗定市龙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监管不到位。该建筑商业、住宅为同一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物业单位对已经租出的店铺未开展经常性巡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未做跟踪处理,在明知消防设施故障的情况下未采取防范火灾风险的措施。

       4、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火灾发生后,仓库员工未及时开展初期火灾的扑救,物业管理单位微型消防站未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楼上群众对火灾产生的危害认识不足,在火灾发生后未能采取正确措施逃生自救,均为后期消防救援造成了较大的困难。

     (四)火灾事故性质认定:经调查认定,素龙街道“12.31”火灾事故是一起一般火灾责任事故

       四、有关监管情况

       素龙街道办与村(居)委、辖区重点企业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传达、部署有关工作;每月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演练。

       市消防救援大队有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每个季度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部署相关工作;常态化督促指导镇街、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工作;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确立“一单两库”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常态化开展“帮你查、教你防、陪你练”服务;常态化多形式开展全民素质工程宣传、培训、教育活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部署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市场主体依法进行登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但未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每个季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定期开展检查工作,但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不深入,未形成工作闭环。

       市应急管理局有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检查计划,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素龙街道平南村委有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定期开展检查工作,但对辖区场所未能全面开展检查且对发现安全隐患未实施闭环管理;未督促单位场所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未按要求向社会广泛告知火灾危害性和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未向广大企业提供消防安全上门指导服务。

       罗定市龙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虚化弱化;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消防系统长期处于瘫痪状态;未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员工开展灭火实操和逃生演练;消防安全巡查不严不实;未向业主广泛告知火灾危害性和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罗定市盛世家居有限公司未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未按规范要求对储存仓库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隔;未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员工开展灭火实操和逃生演练。

       五、火灾事故责任和处理建议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教育和惩戒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2号)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素龙街道“12.31”火灾事故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如下:

     (一)相关部门处理建议

       1、建议由罗定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对素龙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责成素龙街道办事处向罗定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讨,认真总结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2、建议由素龙街道办事处对平南村委进行约谈,责成平南村委向素龙街道办事处作出深刻书面检讨,认真总结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3、建议罗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股向罗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认真总结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大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

导。

       4、建议罗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罗定市盛世家居有限公司、罗定市龙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5、建议罗定市公安局依据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符合立案标准的,应对罗定市盛世家居有限公司予立案追诉。

     (二)相关人员处理建议

建议对消防工作履职不到位的相关人员由相应干部管理权限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六、消防产品调查情况,另案调查。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切实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各镇(街)、各部门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生命之上、安全至上”强化底线思维,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素龙街道“12.31”火灾事故教训,针对当前火灾形势特点,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分析研判,梳理不放心、不托底的场所及区域,建立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采取针对性解决措施,加强对火灾风险隐患的管控。

       二是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贯彻落实《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逐级压实压细消防安全责任,确保责任链条不断层。

       三是要及时组织村(居)、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单位负责人通报火灾形势,进一步压实网格化管理属地责任和相关职能单位行业监管责任。

       四是要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依规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采取强制性措施,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高压态势。

     (二)强化基层消防网格管理。

       一是要充分发挥镇(街)、村(居)网格管理组织作用,压实、强化网格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网格化管理制度,常态开展多方式的督导、考核,确保网格巡查、排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实现网格责任明确、制度规范、常态巡查的闭环管理。

       二是要强化早巡、午巡、夜巡等常态化巡查工作,提升网格巡查排查工作的覆盖面和精准度;以“街道吹哨、部门报到、行业参与、网格行动”的模式,定期组织开展联合巡查排查行动,不断消除动态隐患。

       三是要落实一格一员和网格员实名制的责任制度,强化广大网格员的责任意识,确保巡查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突出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针对仓存场所火灾特点的实际,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严查清理仓存场所、村民自建房和出租屋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疏散走道和楼梯间堆放可燃物等安全隐患,特别对违规住人现象实行“零容忍”。

       二是针对隐患整治回潮问题,各镇(街)、村(居)委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网格化管理责任,采取“进门入户”方式,加强对仓存场所的每日巡查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加强防火分隔、做好电气整改、打通生命通道、增配消防器材、规范日常管理等五方面要求,防止“末端”消防安全失控漏管。

     (四)强化及时有效处置能力。各镇(街)要督促本地村(居)委和社会单位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第一时间到场处置。

       一是要针对居民住宅、“三小”等小场所亡人火灾多发生在夜间的规律和特点,组织基层网格组织和物业管理单位、治安联防队、保安巡逻队、微型消防站等力量,结合自身值班工作安排,加大防火巡查尤其是夜间巡查力度,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采取先期处置措施。

      二是要加大对社区微型消防站的随机抽查,测试应急响应时间和能力,确保一旦接到报警,能够及时调动就近微型消防站扑救初起火灾,切实做到灭早、灭小、灭初期,防止小火酿成大灾。

    (五)广泛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各镇(街)、各部门要针对当前火灾特点和规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一是要利用近期火灾案例,制作播放警示教育片,指导村(居)委、有关单位组织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是要充分利用宣传海报、户外显示屏、手机短信、公众号等刊登(播)、推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分类别、分场所、分人群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普及逃生自救知识宣传。

      三是要精准分析研判不放心场所与区域,在火灾多发地区、高风险场所开展集中宣传培训活动,提示火灾风险,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提升消防安全技能。

罗定市素龙街道“12.31”火事故调查组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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